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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行政:行政复议

公务员2006-09-02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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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行政:行政复议(7)


(2)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共同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共同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共同意思表示,它们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负有责任。因此,对共同行为申请复议,由共同作出该共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的组织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可以行使某些行政管理职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这类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该组织即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4)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委托特定组织或个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活动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根据受托人所为行为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原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复议时,应由委托的行政机关而非受托人作为被申请人,如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为维持某地区的社会治安所作的行为引起行政争议,即由委托的分安机关作为被申请人。 
(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申请人不服该机关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复议时,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因为按照职权与职责一致的原则,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也应当承担该职权所产生的后果。实践中行政机关经常因某种原因而被撤销,如分立、合并等,通常新设立的或接受合并的行政机关为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如无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则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6)派出组织。派出组织包括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派出机关是被申请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但是,如果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有授权,该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则该派机构为被申请人。 
 
135.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第三人有哪些特征?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因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者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到行政复议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它即不同于申请人,也不同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它不依附于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享有与申请人基本相同的行政复议权利。 
行政复议第三人具有以下特征:(1)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是基于他(它)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具体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中,他(它)是行政相对人。(2)第三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参加行政复议的。(3)第三人是在行政复议开始后,终结前,经申请或者由复议机关通知参加复议的。如果复议程序尚未开始,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复议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复议程序已经终结,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通过独立的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6.行政复议第三人有几种? 
行政复议第三人,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复议实践来看,包括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受害人或被处罚人。如在治安、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等行政处罚复 议案件中,受处罚人不服行政处罚而申请复议,受害人可作为第三人;或受害人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决定而申请复议,受处罚人可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2)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共向被处罚人。在同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中处罚了两个以上的违法行为人,其中一人或几人申请复议,另一部分人没有申请复议,那么这部分没有申请复议的人,可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复议。 
(3)在不服行政裁决、行政确权的复议案件中被裁决、被确权的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复议申请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4)行政机关因越权处罚被申请复议时,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行政机关超越其权限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越权的行政机关与此有利害关系,因而,该行为被提起复议时,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具有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复议的资格。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针对相同的行政相对人作出互相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对其中的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作出另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因为该案的复议结果将会影响到另一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6)其他行政复议第三人。 
 
137.什么是行政复议代理人?他有哪些特点?行政复议代理人怎样分类? 
行政复议代理人,是指行政复议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或者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进行复议的人。在行政复议中,当事人既可以亲自参加复议,也可以委托复议代理人进行复议。 
复议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 
(1)复议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参加复议,他自己与被复议的行政行为并无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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