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和行政行为

公务员2006-09-02gzhgz.com信息来源

A-A+

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和行政行为(12)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由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实施处罚的主体不能任意设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新的处罚种类。目前我国行政处罚的种类,除以上六种处罚外,还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种类的处罚,如劳动教养、驱逐出境、通报批评等。有人统计有100多种。 
 
96.什么是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首先要明确的是设定权是一种立法权,主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来行使,其他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可以行使一部分设定权。《行政处罚法》把“设定”和“规定”作了区分:设定是创设性的规定,没有上位法作为依据,而规定则是对上位法进行细化,这个细化不得突破上位法规定的条件、种类、幅度。《行政处罚法》中创设权分四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章之下的法规性文件“一律不得规定行政处罚”,这务被国务院解释为“不得创设”,即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没有上位法的,一律违法。 
原则上说,行政机关的权力应当来源于法律规定,所以说,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设定权的规定,是对行政机关的授权。 
 
97.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分别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享有国家立法权的最高权力机关,它制定的法律当然可以创设各种行政处罚,并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创设拥有专属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限制人身自由是最严厉的处罚,只能由法律进行创设,其他任何形式的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加以创设。 
《行政处罚法》第10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委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行机关,所以国务院也有较多的行政处罚设定权。但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的效力次于法律,在设定处罚权上要受到限制,不得创设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只能在另外五种处罚形式中创设。对于法律已经规定的,行政法规只能具体化细化,不能突破。 
《行政处罚法》第11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法规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外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将法律、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具体化,但不得与之相违背。 
规章属于效力等级较低的法律规范,其创设权是有限的,只能创设一定数额的罚款和警告的处罚。国务院部、委员会以及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98.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原则上是特定的行政机关,但部分行政处罚权也可以由法律授权组织来实施。《行政处罚法》第15条至第19条具体规定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 
(1)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作为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原则上应当由行政机关行使。当然,特定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也可以实施一定的行政处罚,但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处罚主体,因为它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的,所以行政处罚实施的主体,仍然是行政机关。 
(2)被授权组织。除了承担外部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可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外,其他行政机关及社会组织经法律的授权也可以行使一定的行政处罚权,成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 
(3)综合执法机构。综合执法机构,有时也称联合执法机构,是指在一些综合领域实施行政管理或者行政处罚的跨部门机构,一般隶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在行政管理的实践过程中,许多地方组建了形式不一、功能各异的综合执法机构,不仅履行一般的行政管理职能,而且也行使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例如工商、物价、税收、公安等机关分别由一定人员组成一个机构进行联合大检查,处罚工商违法行为。 
综合执行机构执法是合法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组织这种综合执法机关,执行行政处罚。综合执法机构有有利的一面,但组织这种机构必须慎重,因为综合执法机关执法不如专门机关专业性强,出错的概率会比专门机关高。而且这种综合执法机构是临时的,这给相对人请求救济造成诸多不便。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公务员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公务员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

公务员公共基础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